芝加哥 - 據5月20日刊JAMA上發(fā)表的一項研究披露,精神分裂癥患者暴力犯罪風險的增加可能大部分是由同時存在的藥品濫用問題所介導的。
許多研究對主要的精神疾病和暴力之間的相關性進行了報道,其中包括有些研究特別檢驗了暴力犯罪與精神分裂癥之間的關系。文章的作者寫道:“這些報告通常發(fā)現,精神分裂癥與暴力行為風險增加4-6倍之間具有相關性,從而導致了人們產生了精神分裂癥和其它主要的精神疾病是暴力和暴力犯罪的可預防性因素這一觀點。”他們補充說,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這一風險的增加還存在著相當大的不確定性。某些研究表明,藥品濫用可能起著某種作用。
University of Oxford, Warneford Hospital, Oxford, England的Seena Fazel, M.D.及其同僚對暴力犯罪的精神分裂癥患者與藥品濫用之間存在的可能的關系進行了檢驗。這項研究所用的是來自1973-2006年期間的全國性的瑞典醫(yī)院入院登記以及刑事定罪的有關數據。研究人員對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癥的患者(n = 8,003)的暴力犯罪風險與一般對照人群(n = 80,025)進行了比較。對可能的混淆因子(即那些能夠影響后果的因子,如年齡、性別、收入水平、婚姻狀況以及移民身份等)和介導因子(即那些諸如藥品濫用等干擾因子)的估測在研究一開始的時候就進行了。為了研究是否有家族性的混淆情況,研究人員還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未受波及的同胞(n = 8,123)的暴力犯罪風險進行了調查。
研究人員發(fā)現,在罹患精神分裂癥的患者中,有1504人(占13.2%)有過至少一次的暴力犯罪,而一般對照人群中有4276人(占5.3%)有過至少一次的暴力犯罪(校正后的機率比為2.0)。在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癥及藥品濫用(占27.6%)的患者中,其暴力犯罪的比率比那些沒有藥品濫用者(占8.5%)顯著要高,這使得有藥品濫用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校正后的機率比率與沒有藥品濫用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機率比率分別為4.4和1.2 。
當用未受精神分裂癥波及的患者的同胞作為對照的時候,這些有藥物濫用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暴力犯罪風險的增加則變得不明顯(在有精神分裂癥患者中有暴力犯罪者占了28.3%,而在那些未受波及的精神分裂者的同胞中,有暴力犯罪者占了17.9%),這提示了在精神分裂癥與暴力犯罪的關聯性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家族性(即遺傳性或是早期環(huán)境性的)混淆狀況。
文章的作者得出結論:“我們證明,在那些沒有同時存在藥品濫用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暴力犯罪風險僅僅只有輕微的增加。相反,這一風險在那些同時存在藥品濫用情況的精神分裂癥患者中則有顯著的增加。這些結果表明,目前的在精神分裂癥患者中的有關暴力犯罪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可能需要重新審查。”